根據(jù)我院實際需要,擬針對2024年開展PGT相關檢測項目外送服務進行市場調研,歡迎各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。
一、調研項目概況:
1.項目名稱:廣東省人民醫(yī)院2024年開展PGT相關項目檢驗檢測外送服務
2.項目清單:
具體項目名稱 | 項目預算 |
2024年開展PGT相關項目檢驗檢測外送服務(項目內容詳見附件1) | 300萬/2年 |
3.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報名(項目基本需求詳見附件1與附件2)。
二、調研機構的資格要求
(一)調研機構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。(提供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法定代表人/負責人資格證明書、法定代表人/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、聯(lián)系方式);
(二)調研機構必須具有衛(wèi)生主管部門印發(fā)的《醫(yī)療機構執(zhí)業(yè)許可證》;
(三)調研機構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。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可通過“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”網(wǎng)站(www.gsxt.gov.cn)、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或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(www.ccgp.gov.cn)等渠道查詢(提供網(wǎng)站導出報告或截圖);
(四)調研機構滿足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規(guī)定(提供說明函);
(五)調研機構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(提供2023年度財務狀況報告,或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個月財務報表,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);
(六)調研機構具備參與國家、省、市級胚胎植入前遺傳學診斷相關項目檢測服務經驗(提供合同等證明材料);
(七)調研機構需具備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技術審核驗收合格證書(提供有效期內的合格證書復印件);
(八)調研機構應具有項目的承接能力、合同的履約能力、售后服務能力和良好的信譽(提供說明函);
(九)調研機構提交調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(須加蓋公章),調研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:
1、調研公司概況;
2、同類采購項目歷史成交信息;
3、符合本項目的服務標準、服務質量、考核內容;
4、詳細的項目服務方案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:
(1)服務流程總體說明、項目情況、管理架構、達到的管理目標和承諾、制定管理制度、工作的內容、工作程序(流程)、服務理念和目標等;
(2)針對項目特點、難點、重點的進行分析和解決措施;
(3)服務人員情況:包括人員構成,人員簡歷、資格證書、主要類似項目經歷,項目負責人、項目組成員主要工作職責;
(4)配合醫(yī)院三代試管嬰兒技術申請,包括性能驗證、SOP 規(guī)范化文件、質量控制、項目開展相關資格認證等;(提供承諾函)
(5)應急預案、檢驗及接收、運輸?shù)木唧w方案;
(6)服務承諾及質量保證措施、服務質量的檢查;
(7)其它需要招標人配合及說明的事項;
(8)合理化建議;
(9)投標人認為需加以說明的其他內容;
5、明細報價表;
6、調研機構為完善本項目需求而提供的其他資料。
三、調研資料遞交方式及要求
(一)遞交截止時間:2024年 8月30 日下午5點;
(二)資料接收地點:廣東省人民醫(yī)院辦公樓607(可郵寄報名資料,收件聯(lián)系人:郭老師;收件電話:020-83827812-20603)。
(三)報名方式:對照本公告第“二”點調研機構的資格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并加蓋調研機構公章;其中明細報價表需單獨密封,封口蓋章。
現(xiàn)場提交或郵寄提交。